篇一:学生军训工作计划
根据教育部、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《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》文件精神和学院教学计划,为切实做好我院20XX级新生军训工作,特制定本计划。
一、指导思想和意义
20XX级学生军训以《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》要求以及学院教学计划安排,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工作。通过军训,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,增强国防观念、国家安全意识,增强组织性和纪律性,培养艰苦奋斗、吃苦耐劳的作风,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。
二、组织机构
(一)成立军训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军训工作的整体安排与组织协调工作。组成人员如下:
组 长:刘院长
副组长:雷光英、陈 啸、孙 智、伍国兴
成 员:尹承国、熊宏明、黄学模、薛永刚、杨 林、
刘小书、杜 红、张 勇、刘晓辉、杨娟娟、
于继皓、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
(二)领导小组下设军训团,负责军训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。组成人员如下:
团 长:部队带队领导 政 委:孙 智
副团长:部队带队领导 副政委:杨 林
参谋长:尹承国 副参谋长:于继皓
(三)军训团下设办公室,负责军训日常组织、管理和协调工作。组成人员如下:
主 任:尹承国
副主任:于继皓、于光磊
成 员:罗英操、杨友彪、王明飞、
朱克福、武 君、曹承友
(四)建制与编制
按照今年招生计划,全体新生拟组建军训团1个、营11个、连32个、排90个(每排约72人),营长、排长由部队官兵担任;连长由辅导员担任。营教导员由各二级学院书记担任,副教导员由学生干事担任。今年军训任务由132旅、海防十团委派96名官兵承训。
三、军训时间
9月7日至9月23日(17天)
四、军训内容
(一)军事技能训练。以单个军人队列动作和分队队列动作、军事地形学、战场救护、战术、应急避险、阅兵式、分列式等为主要训练科目。通过阅兵、分列式、军体拳等汇报表演检验训练成果。
(二)内务和作风建设。以中国人民解放军《内务条令》为主要内容,开展解放军优良传统教育,将内务、作风建设纳入考核和奖评。
(三)军事理论教学。以《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》为主要内容开展教学,根据学院《关于进一步加强“军事课”教学的实施方案》组织实施和考核。
(四)入学教育。专业教育、安全教育,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教育;专业报告会、校友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、演讲比赛、参观校史馆和博物馆、迎新晚会、大型疏散演练等。
(五)评比竞赛。各营组织作风纪律评比、内务卫生评比、歌咏比赛、先进个人评选;院团委组织演讲比赛;军训团组织分列式评比。以上评比竞赛方案另发。
五、《军事课》课程要求
(一)本科学生完成军事技能训练任务,获得2个学分(由承训教官负责成绩评定);完成“军事理论”教学任务,获得1个学分(由辅导员负责成绩评定)。
(二)辅导员要做好对参训学生的考勤管理。学生除身体原因不能参加军训外,不得以各种借口逃训。因病(事)请假四天以上(含四天)者,转入下年补训;凡旷课二天以上(含二天)者,取消当年军训资格,转入下年补训;对违反军训纪律的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。
(三)教官和辅导员要严格管理训练场地纪律。课间休息时,严禁有躺、卧、打赤膊等不雅行为;训练场上各类保障物资、水壶等要统一摆放整齐,学生不得带手机参加军训。
六、相关任务及分工
武装部:负责训练场地保障、“军事理论”课的教学组织;统筹安排落实军训任务。
院办:负责军训动员大会和总结大会会场布置及会务安排,落实校史馆及博物馆参观事宜。
党群工作部:负责编印《军训简报》及军训期间宣传报道工作。
教育服务中心:负责教官伙食和住宿、训练场地灯光、参训人员医疗保障及学生用水保障。
资产管理处:负责提供军训所需礼堂、报告厅等。
学工部、艺术团:负责迎新晚会和军训总结大会团体表演的排练、组织工作。
团委:负责“校友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”和“演讲比赛”的组织工作。
各二级学院:负责专业教育、安全教育、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教育、组织学习《学生手册》等其他学生日常管理工作。
七、其他注意事项
(一)各单位(部门)要加强与承训部队的沟通协调,各负其责,严密组织,严格要求,确保军训工作顺利进行。
(二)要以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令、条例为依据,对参训学生实行军事化管理。同时,要从新生思想、心理、身体实际状况出发,加强思想政治工作,关爱学生,做到以教为主,文明带“兵”,严禁打骂、体罚学生和简单、粗暴的工作方法。
(三)各二级学院教导员、副教导员要在一线和教官共同组织本单位的训练,加强对辅导员的管理,主动协调矛盾,解决问题。辅导员必须坚持全程跟班训练,深入细致地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,及时耐心地做好军训中的思想政治工作,及时解决学生中的具体问题,并积极、主动地配合教官做好军训中的管理工作,充分调动新生军训的积极性。
(四)军训办公室要加强对军训工作的检查和督导。对各营出勤及作风情况进行抽查,将结果纳入作风纪律考评内容;要对辅导员出勤情况和工作表现不定时进行检查考评,将结果纳入辅导员评先内容。
(五)各级干部要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,保持通讯畅通。军训期间实行24小时待命工作制度。遇到紧急事件,要及时汇报和处理。
篇二:学生军训工作计划
根据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》(中发[2011]8号)、《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军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学生军训工作的通知》(云政发[2012]27号)精神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特制定20XX级学生军训工作方案。
一、组织机构
成立20XX级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:
组 长:王志刚
副组长:李 莉
成 员:高瑞春 刘天才 孙艳琳 钱润光 张 婼
施传柱 丁晓冬 张 强 高 祥 各学院党总支书记
二、军训时间
20XX年9月1日—9月12日,共计12天。
三、军训地点
曲靖师范学院校本部
四、承训单位
武警曲靖市支队
五、职责分工
1.承训部队:负责学生训练、生活及管理中的安全保障;抓好承训部队的管理工作;组织学生实施军事训练;抓好一日生活制度、内务卫生、作风纪律的检查和评比工作;填写《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鉴定表》意见。
2.学校办公室:负责军训总体协调工作;军训期间安排一辆车作为军训保障专用车。
3.武装部:做好学校与承训部队之间的协调工作;负责军训工作方案的制定、组织和实施;负责部队教官的住宿安排;配合承训部队抓好一日生活制度、内务卫生、军事训练和作风纪律的检查和评比;组织开展军事理论课教学。
4.宣传部:负责军训工作的宣传报道,检阅式的解说工作。
5.教务处:负责军训成绩认定工作。
6.后勤服务中心:负责安排教官及学员的用餐、用水;保证军训期间餐厅的正常使用;负责军训场地卫生保洁工作;负责检阅式会场的桌椅、花卉等场地布置。负责安排值班医生参加学生军训,以备学生军训期间意外事情发生时应急出诊。
7.保卫处:学生军训期间,对使用场地及周边地区实行安全管制,限制闲杂人员和车辆进入,加强对教官住宿地区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8.现教中心:负责阅兵式、军事理论课教学多媒体设备的使用保障。
9.各教学单位:学院党总支书记是本学院军训工作第一责任人,要求按照学校整体工作安排,认真组织辅导员、班主任与部队教官共同做好新生军训教育管理工作;要明确相关人员全程参与军事技能训练、军事理论课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;组织学生填写《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鉴定表》;体育学院负责保证篮球场军训场地的使用,不与军训相冲突。
六、相关要求
1.军训成绩合格者可获2学分。学生在就学期间,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军训。军训期间,参训学生一律不准请假。因病、残不能参加军训者,休息一天内的,须持医院证明和病休证明,由军训教官批准;休息一天以上的,个人提交申请,经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审查、签字、盖章后,附相关医院疾病证明材料,报学校武装部审批后方可免训或半训某一军事技能训练内容,未参加军训的学生一律视为未完成军事技能课程。
2.着装要求。军训期间,参训新生必须着军训服,保持着装整洁。各单位应在军训前进行检查,对不符合着装要求者责令其在军训前予以整改。